各二级单位,机关及直属各部门🙋🏻♀️🦶🏻:
为推动我国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发展🧝🏼,鼓励科技创新👩🏽🎤,奖励在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现开展2023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🐻❄️:
一、提名方式
1👭🏻🍛、专家提名:由相同领域三位正高级专家(或1名中科院/工程院院士与1位正高级专家)联名进行专家提名,各提名专家每年只能提名一项本人所熟悉专业的项目🦹🏽♂️,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提名项目完成人🔮,且与提名项目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能超过1人。
2🤚、单位提名:生态环境部各部属单位可提名本单位牵头完成的项目🧑🏼🦱;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各分支机构可提名本领域优秀项目;各省级环境科学学会可提名本地区优秀项目🏦💅🏼。
二📺👨🏻🦽➡️、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
1、应属于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或科学普及有关内容。
2、科技类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;科普类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出版发行🐦🔥👨🏼🏫。
3🎷、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。
4🧶💁🏼♂️、自本年度起,放弃授奖项目暂停下一年度提名参评资格。如再次提名参评时应有显著成果增量👋🏻。
5♢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🧜🏿♂️、二等奖及科普类奖。
三🧝🏼♀️、申报程序
申报人请登录“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填报系统”(http://pj.chinacses.org.cn/),按系统中“填写说明”的要求填写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》及相关附件,要求填报内容真实、完整🪶,文字描述准确、客观💇♂️。科普类项目的提名评审参见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(科普类)推荐评审的说明》(http://www.chinacses.org/scienceAward/1161.jhtml)。
四、申报要求
请将完成网络填报后生成的推荐书加盖提名单位公章🏧,并与相关附件一式两套装订成册👽、加盖提名单位公章的项目汇总表2份(由同行专家提名的项目不需提供项目汇总表)邮寄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。
1𓀃、科技类项目相关附件包括:(1)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第三方技术评价证明材料,包括项目验收文件#️⃣、评审文件、鉴定文件、已授权发明专利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👩🏿🚒,其中有1项符合时间要求即可✍️;(2)成果应用证明🚔;(3)其他证明材料。
2、科普类项目相关附件包括:(1)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时间(2020年12月31日前)、数量🎾、再版次数的证明;(2)科普作品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;(3)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;(4)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。科普类成果除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外,还应提交3套科普作品。
3、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5日15:00🤞🏽,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(以邮寄日期为准)。
联系人👩🦳:闫 政 姜艳萍 电 话:(010)8221 1006 13520269591科普类咨询电话:(010)6221 0711。
校内联系人🤹🏽👇🏽:黄俊奇 50217734或企业微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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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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